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

近期巴西財稅上注意的事項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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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文章請在巴西奮鬥的海外先進多留意. 由於晚輩接下來將前往河南和北京一段時間’因為這陣子文章的分享會延誤些’在此先請各位先進多加海涵 順頌 商祺 職場後進 陳明弘敬上

近期巴西財稅上注意的事項
巴西政府為增加稅金收入,防止逃漏稅,對貨品交易控制日趨嚴格,自從實施取代式稅收制後,自2009年9月1日起,所有取代者「生廠商」、「進口商」均須使用電子發票。

所謂電子發票,係政府以電腦系統連線方式,從上到下,從進貨至出貨,計畫性控制商家進出帳。所有政府公告明細表所列商家,必須先申請電子發票卡A1或A3後,所有發票均需電腦連線進入政府系統,向財稅單位申報,由財稅單位核准。經查證回復後取得號碼,商家即可自電腦中印製發票,代替以往傳統發票。

自2007年起,巴西政府已對香菸、汽車燃料項目,所有製造、進口、運輸、經銷業廠商實施電子發票政策。2008年增加汽車製造、屠宰等項目。2009年4月再增加部分進口項目,9月起將正式普遍使用。

巴西稅務機關查緝相當積極,法律追溯期達5年。「聯邦稅款欠、罰款分期付款法」在2009年5月28日頒布,7月21日公佈實施。

資料提供者:陳明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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